根据校《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生办公室审核,拟定大气与遥感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名单如下(见附件),资助标准参照“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不低于2150元;比较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1650元;一般困难学生,资助不低于1150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下结果有异议,请向大遥院学生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
公示电话:0510-80560152。
大气与遥感学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