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大气与遥感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大气与遥感学院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大气与遥感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召开无锡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气与遥感学院学代会)。为使本次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4:00
二. 会议地点
大礼堂103
三. 大会主要任务
1. 听取无锡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听取并审议通过《无锡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学生会章程》;
3. 听取并审议通过无锡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名单;
4. 选举无锡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 学生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 代表名额
各团支部为代表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的原则,我院拟产生大气与遥感学院学代会正式代表26人,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各团支部选取1人作为正式代表。
2. 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经团支部推荐、大气与遥感学院组织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数应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实行差额选举。大会代表报学院同意后,成为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 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1. 对报名者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确定为预备候选人的,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答辩。各预备候选人最终根据个人面试答辩得分情况,经过集中评议,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
2. 对初步确定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主席团候选人报学院审查和学院党总支同意后,经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大气与遥感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大气与遥感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