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4 点击数: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须提供外方邀请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4、选拔对象:

(1)高级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等。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3)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4)“20+20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江苏省、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人员及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导师,具有高级职称,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5、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两年内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20+20定制项目”项目申请人员外语水平如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视为合格。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赴港澳台留学不在受理范围内。

7、对已经获得过国家、江苏省公派等留学项目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和江苏省公派留学项目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8、本年度已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和省境外研修项目录取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请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时,请先仔细阅读申请表第十一页“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20+20项目申请材料说明”(详见附件3),根据说明准备附件材料。

2、《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本单位留学工作管理部门”为人事处,电话:58731144,传真:58731406。申请表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1)-(5)项由教师和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确定并填写,第(6)-(7)项、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填写。

3、各部门统一填写“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请注明“单位意见”;如为重点推荐,请提交重点推荐函,具体对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及出国进修的必要性进行说明。

四、上报材料

1、需提交材料:①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院长签字);②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③附件材料(一式两份);④单位重点推荐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材料扫描后提交电子版(PDF格式,请尽量缩小格式)。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电子文档均以教师姓名为文件名。

2、申报截止时间: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行政楼515),电子版请发送至bj-hr@nuist.edu.cn,概不受理个人申报。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80560031。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负责人员请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文件,认真审核教师申报材料,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组织人事处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4月24日

招聘电话:80560151